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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广告要与电视广告平起平坐? |
出处:21CN 责任编辑:feel_shu |
| [03-12-18 18:59]
| 作者:佚名
| - 可以肯定的是,SARS的一个重大后遗症就是使网络又向主流媒体迈进了一大步,各网站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把巨大的受众优势转化为高速增长的收入。灵智大洋广告公司副总经理吕勇认为:“SARS给中国的行销者上了一课,其实有很多人已看到,在SARS期间,互联网广告成为很多广告主必选的一个手段,在后SARS阶段,大家对互联网行销会有一个全新的认识。”
未来网络广告的市场份额将与电视广告占据同等地位?
根据艾瑞市场咨询iResearch的统计,2003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已达到10.8亿元,比2002年的4.9亿元增长120%。iResearch同时预测未来3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将达到18亿元、27亿元和40亿元,前景一片光明。专家预见,未来的网络广告将与电视广告占有同等地位的市场份额。
新浪就是很好的佐证:2003年10月15日,新浪开始销售其2004年上半年的重点版位时,在一分钟之内便全部卖光。新浪网首席营销长张莅政表示:“网络广告在过去的两年里占据很大的市场份额,我们相信,未来三年仍然会以50%的速度成长。”据了解,新浪网的广告版面已不够卖了,“我们的资源已紧张了,我们在创意上遇到了瓶颈。在整个互联网的竞争中,我们迫切需要一些新策略。”张莅政说。
网络广告的核心优势在于“互动”和“散播力”
较之传统媒体而言,网络媒体的特点在于其全能性及在打造品牌和行销方面的力量。
2003年“金手指”网络广告大赛的年度大奖是台湾“7-11便利店怀旧食品网络推广案”,这个推广活动成功地唤起了大众对儿时的记忆,产生了相当的共鸣,并引发了话题讨论,唤起了一阵怀旧风潮,“7-11”便利店不但产品卖疯,而且促成很多厂商开始跟风生产这类产品,掀起了一股怀旧风。
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网络广告所无可匹敌的优势在于“互动”和“散播力”。
其次,网络广告的载体基本上是多媒体、超文本格式文件,只要受众对某样产品、某个企业感兴趣,仅需轻按鼠标就能进一步了解更多、更为详细、生动的信息,从而使消费者能亲身“体验”产品、服务与品牌,让顾客如身临其境般感受商品或服务,因此,网络广告又具备强烈的交互性与感官性这一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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