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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青拍案:为什么大学生就不能计较报酬? |
出处:人民网 责任编辑:jane |
| [03-10-10 15:21]
| 作者:张涛
| - 工作强度、性质都相同,但在报酬上却遭受区别对待!
这是日前近200名大学生在2003年上海国际卡通嘉年华园区内向承办方提出的质问。
据悉,在近日举行的上海国际卡通嘉年华活动中,承办方招聘的临时工作人员分为两类,即志愿者和非志愿者。志愿者主要是面向大学生招聘,他们的待遇低于通过中介公司招聘的非志愿者(50元或80元)。因为在承办方看来,大学生就是廉价劳动力,只要给个“志愿者”的光荣头衔和社会锻炼的机会,就可以花相对较低的成本招来大批的学生参加。然而让他们大为惊讶的是,大学生们在发现事实真相后,立刻提出了质疑,并聚集在嘉年华园区内向承办方讨说法。
事后,承办方立马奔赴现场说服学生,并很快提出解决方案:从10月6日开始,每天拿20元工资的学生志愿者如果不想做下去,工资可以补到50元,还可以获得一张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颁发的志愿者证书。可是学生们并不“领情”,表示没有学生愿当“志愿者”,“我们就是来赚钱的。”
对此,承办方表示对学生的表现很失望。一负责人说:“当初我们招大学生进来,主要是想给他们一个锻炼的机会,没想到竟会闹成这样。”从这话语中分明能听出,承办方之所以失望,并不是大学生们的工作没有做好,而在于他们不像事先所想的那样听话,居然提出与非志愿者相同的待遇。
把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的现象普遍存在。不少企业在搞活动时都热衷于招聘在校学生做临工,他们认为大学生一般只注重社会实践锻炼机会,很少计较报酬,可以节约支出。上面提到的那名负责人的话颇具代表性,在许多单位看来,学生应学会奉献,怎么能计较报酬呢?的确,能有一个实习场所,学生们的确十分高兴,但他们在得到锻炼机会的同时,也为所在单位作出了贡献。既然付出了辛勤劳动、完成了指定任务,得到相应的回报无可厚非。
在遇到不公正待遇时,这200多名大学生不是选择沉默,而是向承办方讨回公道。笔者在为这些同龄人喝采的同时,也希望一些人能够摒弃把大学生当成廉价劳动力的错误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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