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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200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9月19日,中国电子视像协会颁布了《平板电视机售后服务实施意见》。 新颁布的《平板电视机售后服务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括:等离子电视机整机包修一年,主要部件(显示光屏、屏驱动组件、屏逻辑组件)包修两年;液晶电视机整机包修一年,主要部件(显示光屏、屏逻辑组件、屏背光组件)包修两年。当等离子和液晶电视机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7天之内包退;15天之内包换等。 这一规定出台之后,很多消费者感到今后平板电视的售后服务和质量更有保证了,因为按照现在各厂家的包修规定,很多品牌的液晶和和等离子电视,屏幕只保一年,现在屏幕包修2年,大家买起来更放心了。 但是这一规定的发布,在行业内却引起了轩然大波。首先,许多品牌对于这个规定感到很不以为然。目前,夏普、厦新、海信、创维、长虹、康佳、TCL提供屏幕和电路的三年质保期,已超过这个规定的标准。 此外,中消协也对这个规定有反弹。中消协坚持认为平板电视面板必须坚持3年保修期,视像协会的这个标准过低,不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同时对规范平板电视行业的质量,促进行业进步的意义也不明显。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是1995年10月31日由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财政部发布的。其中对彩电的三包要求非常明确:彩色电视机整机包修1年,主要部件包修3年。彩色电视机主要部件包括显像管、行输出变压器、高频头、集成电路。这正是一些厂家没有对平板电视屏幕实行3年包修的借口,这是一个逻辑性的错误。规定制定的时候,平板电视还没有出现,显然显像管就是指彩电的显示部件,而平板电视仍是彩电,其屏幕就是显示部件,应该和显像管采用同样的标准。 而且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只是一个行业组织,他只代表相关行业的厂家的利益,在事关消费者权益的重大问题上,他们无权做出相关的规定。《平板电视机售后服务实施意见》也只是一个行业自律性措施,根本没有法律效力。视像协会这个标准的出台,并没有真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是保护和纵容生产企业集体欺诈消费者。而作为行业协会,出台事关消费者利益的规定,更像是一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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