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宝可以带上飞机吗民航规定
可以,但必须严格满足民航局最新强制性规定——自2025年6月28日起,所有随身携带的充电宝须具备清晰、真实、可查验的3C认证标识,且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若介于100Wh至160Wh之间,需提前向航空公司申请批准,每人限带两个;严禁托运、严禁飞行中使用、严禁携带召回批次或标识缺失/模糊的产品。这一要求源于国家对锂离子电池安全监管的持续强化,3C认证已覆盖全部在售移动电源,其标识为白色底板、黑色图案、具立体触感,非贴纸可替代。民航局与市场监管总局协同执行,确保每一台登机充电宝均符合GB 31241-2022等强制性安全标准。
一、确认3C标识真伪与合规性
登机前务必亲手查验充电宝本体印刷的3C认证标识:必须为白色底板、黑色图案,具备明显凸起触感,不可为后期粘贴的纸质或塑料贴纸。该标识应与国家认监委官网可查的证书编号一致,且型号需在《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若标识模糊、缺失、被遮盖,或机身无任何认证信息,则无论容量大小,一律禁止携带。特别注意,2024年8月1日后出厂的充电宝必须取得3C证书并加施标识;此前上市产品虽不强制,但自2025年6月28日起,所有乘机使用的充电宝均须满足此要求,无豁免例外。
二、精准核算额定能量并匹配携带权限
额定能量(Wh)= 标称电压(V)× 标称容量(Ah),多数充电宝会在机身或包装标注“Wh”数值。例如20000mAh/5V规格对应100Wh,可直接随身携带;而25000mAh/5V则达125Wh,须提前72小时内通过所乘航司官方APP、客服电话或值机柜台提交申请,获批后方可携带,且同一旅客仅限两个。严禁携带未标注Wh、V、Ah任一参数,或参数残缺无法验算的产品——安检将按“无法判定安全性”作退运处理。
三、规范携带与使用全流程操作
充电宝必须置于随身行李中,绝不可放入托运行李;登机后全程保持关闭状态,有物理开关的务必拨至关位;飞行全程禁止连接手机、耳机等设备充电,包括起飞与降落阶段。建议出行前一日对充电宝进行一次完整充放电,确认无鼓包、发热、接口松动等异常,并单独装入透明收纳袋,便于安检快速查验。
四、航空公司批准实操路径说明
需携带100–160Wh充电宝的旅客,应登录所乘航司官网,在“特殊物品申报”栏目填写产品品牌、型号、额定能量、3C证书编号及本人身份信息;或拨打95539等官方客服热线预约审核。审批通常24小时内完成,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反馈,值机时需主动出示电子凭证。未获批准擅自携带者,安检将依法暂扣。
综上,合规登机不是简单“带个充电宝”,而是涵盖认证核验、能量计算、事前申报、行为约束的闭环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