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宝上飞机标准多少毫安
乘坐飞机时,充电宝的携带标准以额定能量(Wh)为法定依据,而非单纯看毫安(mAh)数值——100Wh及以下(约27000mAh以内,按标称电压3.7V换算)可直接随身携带;100Wh至160Wh(约27000–43000mAh)须经航空公司事先批准,且每人限带两块;超过160Wh则严禁登机。民航局明确要求:所有充电宝必须标注清晰的额定容量、额定电压或额定能量,具备有效3C认证标识,无标识、标识模糊、鼓包变形或已被召回的产品均不得携带。此外,充电宝仅允许随身携带、禁止托运,飞行全程须保持关机状态。这些规定源自《民航旅客限制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及2025年6月起施行的强化监管要求,既保障航空安全,也引导用户选用合规、可靠的移动电源产品。
一、准确换算额定能量,避免误判容量合规性
判断充电宝能否登机,必须依据其标称电压(V)与额定容量(mAh)计算得出的额定能量(Wh),公式为:Wh=V×mAh÷1000。主流锂离子电芯标称电压为3.7V,因此20000mAh充电宝对应额定能量为74Wh,完全符合直携标准;而27000mAh产品则约为99.9Wh,仍处于100Wh临界线内。但若某充电宝标注电压为5V(如部分升压输出型),则20000mAh实际对应100Wh,恰好卡在审批门槛上。务必以产品本体印刷参数为准,不可仅凭电商页面宣传数值或电池节数粗略估算。
二、申报100–160Wh充电宝的实操流程
需航空公司批准的中高能量充电宝,须在航班起飞前至少48小时完成申报:拨打所乘航司官方客服热线,提供旅客姓名、航班号、充电宝品牌型号及清晰标注的额定能量值(Wh),部分航司要求上传产品标签照片。例如国航、东航、南航均支持微信小程序“航空服务”在线提交,审批结果通常2小时内短信反馈。获批后,登机口安检时需主动出示电子审批凭证,并确保两块充电宝总能量不超过160Wh——若一块为120Wh,另一块不得超过40Wh。
三、识别合规标识与排除风险产品
2025年6月28日起,所有境内航班强制查验3C认证标识真伪:标识须为蓝色椭圆形图案,内含“CCC”字样及发证机构编号,且印制于充电宝本体不可撕除区域。同时,标签必须同时标明“额定容量(mAh)”“额定电压(V)”或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三者缺一不可。凡出现字体模糊、参数用贴纸覆盖、无生产厂名厂址、外壳有细微鼓包或接口氧化发黑等情况,安检将现场拒收。
四、随身携带与使用的关键细节
充电宝必须置于随身行李中通过安检,严禁放入托运行李;登机后须全程关机,即便具备LED电量显示功能也需关闭电源开关;若充电宝带USB-C PD协议快充输出,飞行中禁止连接任何设备。建议出行前用棉质软布包裹充电宝,避免与钥匙、硬币等金属物品摩擦导致短路。
以上规定统一执行于全国所有民用机场,既体现航空安全管理的科学性,也推动移动电源行业向标准化、可追溯化升级。




